我老公在外边背着我买了一套贷款的房子,我只知道他在银行有还款记录。家里的钱财一直都是他管,而且他有工作还自己有个买卖,每年挣多少钱我根本就不知道的,而且他已经二年多没有回家了,在外边跟另外一个呢人同居并生孩子了,也一直没给还子一分钱生活费。现在他说那套房子是借款买的,并且拿出了一张他签字的借条。现在我该怎么办,我们离婚我有权利分得那套房子吗?我是否可以要求他给我补偿这几年孩子的生活费?另外我手里还有他与两个女人的开房记录,是长达二年的之久的,我可否向法院提出他有过错,要求他赔偿群殴呢?
谢谢律师了,我现在很苦恼希望得到您的帮助。 |